再生塑胶粒进口报关有哪些注意事项?
时间:2023-06-12    点击:109

问:再生塑胶粒进口报关有哪些注意事项?
答:
1、进口再生塑胶粒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,由废塑料加工而成的初级形态的再生塑料颗粒,同批次的进口塑胶粒必须颜色一致、颗粒大小形状一致、包装一致,并满足塑料材料或者产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口。
2、再生塑胶料进口清关单证方面,需要提供产地证、装箱单、发票、合同、提单及申报要素,进口企业必须要有进出口权。
3、在申报元素过程中,若企业申报的塑料为新料 ,则“是否为再生料”和底料来源”均可以申报为非再生料或新料。若企业申报的塑料为再生料 , 则 是否为再生料 申报为“是再生料”。“底料来源”申报再生料原来的具体材料 ,如该再生料是通过粉碎塑料瓶而来的,“底料来源”申报为 “塑料瓶”。
4、部分口岸对于进口塑料颗粒的颜色有要求,杂色的粒子不能进口;
5、部分再生料颗粒(比如tpu再生料) 含有危险品成分,需要办理危险品等级鉴定报告,特别提醒:部分口岸是申报前就必须提供危险品等级鉴定报告,提供鉴定报告才可以申报进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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